七台河市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培育方案

2021-03-05 00:00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依据《黑龙江省石墨产业培育方案》,为加快打造七台河市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基地,市委市政府决定把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发展作为市级领导牵头推进的重点工作。为切实推进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政府统筹协调和推进石墨产业发展的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对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工作的要求,抢抓国家将石墨列为战略性矿产资源政策机遇,以《黑龙江省石墨产业培育方案》的总体思路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锂电负极材料、高端石墨精深加工、石墨烯下游应用产品”三个重点产品链为主攻方向,强载体、上项目、破瓶颈,以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为主要任务,优化石墨产业结构,加快培育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集群。

二、发展目标

2021年,完善新兴区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园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拟入园项目建设需要。编制勃利县石墨深加工园区规划、环评、项目可研报告等,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推动石墨、石墨烯3个在建项目建成投产,1个新建项目开工,实现产值3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85.71%。

到2025年,实现“负极材料、石墨精深加工和石墨烯下游应用”三条产业链的延伸,推进探矿权转采矿权项目建设,形成“3+1”模式(既三条产业链和一个原矿开采),壮大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集群。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

三、工作重点

(一)形成专项规划体系。围绕产业发展核心和关键环节编制系列专项规划,形成一个支撑产业良性发展的专项规划体系。重点编制《石墨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相关(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和《七台河市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两项规划(市发改委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编制石墨园区规划和环评(相关(县)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做好与全市“十四五”规划衔接工作,并根据省石墨产业领导小组编制的专项规划清单,适时完成配套文件,保证专项规划的有效落地实施。

(二)编制产业链图谱。围绕产业链发展重点,明晰产业发展路径,明确重点发展产业链节点,编制产业链图谱。按照产业链图谱统筹推进企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动产业向精深加工延伸和集聚发展。(市工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县)区政府配合)

(三)绘制产业地图。按照省政府规划布局,培育壮大我市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基地,全面梳理我市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掌握全市石墨资源、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等情况,根据我市产业布局和规划,绘制产业地图,实施“挂图”作战。(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相关(县)区政府等配合)

(四)形成政策支持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产业扶持政策,各相关单位负责政策梳理、解读,为企业送政策上门。出台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着力解决财税、金融、人才、电力、用水、用气等产业支持政策不足问题,切实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和增强企业投资信心。出台鼓励精深加工、高新技术、低能耗、低排放优惠政策,引导产业向高值化、高端化发展。(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金融中心、国网七台河供电公司等配合)

(五)创建重点企业和项目名单。按照省政府要求和我市产业现状,梳理、筛选产业链节点骨干企业和具有发展潜力企业,创建重点企业和项目名单,推进重点企业项目建设(万锂泰负极材料产业集群项目,鑫科纳米石墨烯涂料和合成树脂项目,宝泰隆石墨烯导热膜改造项目等),支持勃利县宏达石墨、兴盛石墨、海坤石墨等石墨精深加工项目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研发和市场拓展能力的龙头企业和细分领域“小巨人”企业。(市工信局、相关(县)区政府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等配合)

(六)推动两个专业园区加快建设

1.完善新兴区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园区。根据园区发展规划,高质量建设,利用国家、省支持政策,积极筹措资金,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推进园区二期范围内拆迁和土地平整工作,园区道路、给排水管网、供热供气管网、电力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新兴区政府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草局等配合)

2.谋划建设勃利县石墨深加工产业园区。编制勃利县石墨深加工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可研等,根据园区规划,坚持先进性和差异化发展原则,利用石墨细鳞片资源优势,依靠勃利县宏达石墨和兴盛石墨现有石墨资源和基础,重点发展锂离子负极材料、石墨和石墨烯相关产品,引进高端技术,争取尽快突破技术瓶颈,发展石墨深加工产业。 (勃利县政府负责)

(七)开展专业招商。组建一支专业招商队伍,明确责任人、工作机制,制定方案并细化完善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招商项目库,明确重点招商方向等具体事宜。依据我市资源、环境、区位等产业发展优势,进行定向深度研究,找准合作契合点,开展以商招商、精准招商活动,加大与央企、知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力度,招引石墨、石墨烯精深加工大项目。(市经合局、相关(县)区政府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配合)

(八)建立链长制度。按照省政府相关部署,建立市级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链长制度,以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为主要任务,与领导小组机制相结合形成协同推进机制,加快打造竞争力强、产出效率高、发展后劲足、辐射带动力大的高能级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集群。(市工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九)建立产业服务机制。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前期手续和困难问题,保落地、保开工、保建成投产。实行“管家式”服务,通过主动上门、超前安排、无缝对接、保障落地供水、供气、电力、用地等建设条件。(市发改委、相关(县)区政府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国网七台河供电公司等配合)围绕矿山开采、生产加工、科技研发等方面服务需求,积极引导资源能源交易、安全环保运行、金融中介、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信息科技、产品营销、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构建支撑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发展服务链,制定服务机制和体系具体方案,推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相关(县)区政府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配合)

(十)设立产业引导基金。以国有投资机构、产业龙头企业为主体,通过市场化运作,放大基金规模,吸引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基金、社会资本、相关产业资本共同设立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定向投资石墨精深加工和石墨烯下游应用企业股权、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专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等领域,支持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规模化发展。(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牵头,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等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市级统筹推进。为加强对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成立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发展(链长制)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链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负责具体工作,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推进企业发展、招商引商、项目建设、人才引进、技术创新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导考评。建立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培育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抓好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每月10日前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定期通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质效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互相学习交流。

(三)注重机制创新。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发展是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任务,在产业培育中要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在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根据产业发展不同阶段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工作措施,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推进石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

(四)营造良好氛围。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降低制度性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注重新媒体推介和新兴业态营销,为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树立优势产业和区域品牌形象,提升产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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