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2021-06-24 14:14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鹤岗市2020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结合我市土地储备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编制目的和依据

编制目的:加强政府土地宏观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编制依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鹤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鹤岗市城乡总体规划》《鹤岗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鹤岗市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20-2022)》。

二、计划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政府在土地储备中的主导作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为依据,合理确定年度储备计划指标。

2.坚持规模适度的原则。结合年度土地供应需求,合理确定年度土地储备新增规模和利用规模,维护土地市场平稳发展。

3.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优先储备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土地。

4.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土地储备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府对土地收储的工作支持力度。

三、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指标

(一)上年度末储备土地结转情况。截止2019年11月末,鹤岗市(本级)收储入库土地合计49宗,土地面积370.0326公顷(详见附表1)。

(二)年度新增储备土地计划。2020年度计划新增入库储备土地14宗,面积125.3399公顷,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018年度)拟收储土地2宗,64.5026公顷(详见附表2);二是棚改易地迁建区腾空土地12宗,60.8373公顷(详见附表3)。

(三)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计划。现政府土地储备库中土地基本为城区存量土地,可以直接供地利用,因此不需要前期开发。

(四)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2020年度计划供应政府储备库土地4宗,面积43.7322公顷。土地供应方向主要为工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详见附表4)。

(五)年度储备土地临时管护计划。2020年度对政府储备库中土地的管护,主要是按照属地化管护原则,交由辖区自然资源分局看护和巡查。

(六)年度土地储备资金需求总量。2020年度我市土地储备专项资金预算1.31亿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土地储备专项资金(2018年国家土储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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