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

2021-01-28 0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和国家发改委等23个部门《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0〕17号)精神,提升我市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水平,从供需两端发力,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增强居民消费意愿,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围绕建设“旅游强省”部署,深入实施“旅游强市”发展战略,顺应文体旅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推动全市文体旅产品、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消费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结构更加合理,消费环境更加优化,深入挖掘全市文体旅消费潜力,力争文体旅消费对全市经济增长起到积极有效的拉动作用。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以更健全的文化旅游消费服务体系、更丰富的消费高质量发展,接待国内外游客、旅游收入实现年均20%以上的增速。全市文化旅游消费总量、人均文化旅游消费支出和消费满意度显著提升,文化旅游消费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山水生态、文化旅游名城。

三、主要任务

(一)促进景区发展提质扩容。完善A级景区年度复核和动态进退机制,通过建立景区提升项目库以及推进景区标准化建设,提升景区服务与管理水平,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推动争创更高等级的A级景区。推动全市A级景区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更新换代,着力改善景区连接道路、停车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范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强化智慧景区建设,实现实时监测、科学引导、智慧服务。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设置电子信息牌,实时公布景区游客数量、车位情况等信息。至2022年,“龙江三峡”文化旅游集合区进一步完善提升,“醉美331”风景大道基本建成,各A级景区相对成熟,旅游要素全面升级,全域旅游产业初具雏形,力争全市4A级以上景区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责任单位:两县、六区、宝泉岭园区、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文体旅局、市文旅集团)

(二)创新推动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围绕“界江游、森林游、乡村游、矿山游、冰雪游、边境游、红色文化游、两江穿越游(绥滨提出)”八个方向打造研学旅游、中药康养、森林康养、体育休闲、休闲农业、工业旅游、科技创新等新型文化和旅游产品。依托农垦北方共青城景区、宝泉岭现代农业生态园、绥滨农场现代农业观光旅游景区等大力发展研学旅行,推出一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和精品线路;利用康养资源优势,深度开发鹤北、名山、绥滨农场、细鳞河等康养旅居地,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深入挖掘我市山水生态、农耕文化、农事体验、特色种植等旅游资源,打造山水田园综合体;依托我市龙江酒业、金鹤啤酒等工业园区,大力开发集游览、体验、购物于一体的工业旅游产品,建设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的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利用VR新业态,开发5G+VR全景直播,发展VR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产品等“云旅游”模式。(责任单位:两县、六区、宝泉岭园区、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体旅局、市文旅集团)

(三)全面提升产品供给。引导各县区因地制宜布局差异化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鼓励各县区依托产业特色和文化风俗,打造消费型文化和旅游展销品牌。大力升级田园观光、果蔬采摘、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品牌化、标准化、特色化,加快乡村旅游品牌提档升级。积极开展文创商品设计大赛、旅游线路设计大赛、导游服务技能大赛。鼓励实体书店结合全民阅读举办相关读书活动和专项惠民展销活动。支持文艺演出、非遗项目进景区,提升景区旅游产品文化内涵。到2022年,全市推出2-3个具有影响力的旅游演艺项目。(责任单位:两县、六区、宝泉岭园区、市总工会、市文体旅局、市文旅集团)

(四)着力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做好夜间旅游消费的系统规划,科学布局,打造多元化、多样化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创办音乐节、露营节等多种形式的夜游主题活动,大力开发驻场演艺、公园夜游和沉浸体验式夜生活项目。鼓励各县区开发美食一条街,培育一批游客喜爱的特色美食集聚区,构建“一地一品”的旅游特色,形成“为一道菜去一座城”的品牌效益。鼓励重点旅游场所、文体休闲场所延长营业时间,打造24小时便利店、24小时自助图书馆,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责任单位:两县、六区、宝泉岭园区、市商务局、市文体旅局、市文旅集团)

(五)激活假日消费市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错峰出游和弹性作息,发放文旅专项电子消费券,积极释放周末旅游活力。增设各类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体育馆等文体场馆的活动内容,完善服务设施,营造舒适的假日休闲消费环境。继续举办梨花节、中俄国际戏水狂欢节、中俄犹文化鉴赏节、中俄青少年国际文化旅游艺术大赛、省少数民族艺术大赛等十大节庆活动,搅热鹤岗旅游。继续举办“泛舟中国”中俄皮划艇大会、中俄四城市篮球赛、自由搏击比赛、省级游泳、滑冰等大型体育赛事及露营房车、卡丁车、冰球等赛事活动。形成“一日观赛,多日停留;一人参赛,多人旅游”的“赛事+旅游”模式,以体育赛事活动推动旅游发展。(责任单位:两县、六区、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鹤岗中心支行、市文体旅局、市文旅集团)

(六)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推动各类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升级改造,完善老少妇幼残服务设施建设和休闲、餐饮、文创产品展示销售等消费功能。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及旅游景区的网络覆盖水平,城市内博物馆、图书馆等重要公共服务场所优先部署5G网络。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合理规范使用诚信基金,探索推广文化和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机制。引导文体旅企业诚信经营,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品牌和品质。提升民宿设计美感、文化内涵和服务品质,打造一批网红民宿新地标。优化旅游交通网,继续支持哈铁国旅“高铁周末游龙江”的旅游产品,扩展与我市多家旅游企业开展合作,为加快发展鹤岗高铁旅游时代奠定基础。鼓励发展落地租车异地还车等服务。增设旅游公交站点,方便游客出行,至2022年,对重点景区开通旅游公交车。(责任单位:两县、六区、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草局、市文体旅局、市文旅集团) 

(七)加强线上媒体营销。围绕进一步叫响“游龙江三峡,赏两国风光”旅游品牌,推动政府部门、营销机构、重点景区与影响力和传播力大的线上媒体合作。培养本土网红达人,利用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和直播平台实时推送创新旅游产品和经典旅游线路。引导旅行社、景区景点与星级酒店、大型商场开展旅游推介合作,促进关联行业交叉营销。(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两县、六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统筹领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营造良好文旅消费环境。

(二)强化政策扶持。制定完善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三)严格市场监管执法。落实全省智慧文旅平台建设任务,加强智慧旅游载体建设;加强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加大文旅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力度,开展文旅市场各专项检查、提升服务质量行动等,确保市场秩序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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